赣州旅游职业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牌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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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校收费行为,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发展改革委、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赣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发展改革委、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赣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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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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